洛阳宏兴新能化工有限公司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洛阳宏兴新能化工有限公司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洛阳宏兴新能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焦柳大道109号;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改造项目不新增占地,厂区现有装置设计规模不变,加工工艺总体不变,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均依托厂内现有设施。通过优化原料性质、更换加氢裂化装置催化剂、局部实施技术改造,最大化生产重整装置的原料石脑油,不再生产柴油;更换重整装置催化剂,提高芳烃产品的收率,从而达到改善产品结构的目标。
(6)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措施:
厂区现有工程包括1套15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1套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联合装置和1套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1套5000吨/年硫磺回收单元(暂不具备运行条件)、1套12910Nm3/h的富氢气体回收装置(处于调试阶段)、蒸罐洗车设施。
现有厂区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废气治理措施:企业制定有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定期对厂区各动静密封点进行检测与修复;罐区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装卸区安装有油气回收及处理设施;反应加热炉、重沸炉均以装置产出的干气、液化气作为燃料气,并安装低氮燃烧器;重整催化再生器烟气采用高低温脱氯罐进行脱氯;硫磺回收尾气焚烧炉以厂区内生产装置产出的燃料气作为燃料,并设低氮燃烧器,采用湿法脱硫;污水场格栅池、气浮池等挥发出的油气和硫化氢通过负压吸气管进入“一级碱液喷淋+蓄热式燃烧炉”进行处理;生化处理单元和深度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通过负压吸气管进入“一级碱液喷淋+一级净化液喷淋”装置处理;装置开、停工或生产不正常时从安全阀排出的烃类气体及生产过程中装置排出的不凝气,排入现有火炬系统进行处理;洗车废气通过“二级喷淋降温+初效过滤+电光分解+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废水治理措施:厂区含硫污水送硫磺单元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含油污水、酸性水汽提净化水、污水处理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循环水排污水等及生活污水均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出水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标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进入华阳产业区白鹤镇污水处理进行深度处理。
③噪声治理措施: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和消声等措施。
④固废处置措施:厂区设置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厂区各类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罐区设置环形水泥围堰,生产装置区和罐区外设置环形事故水导流槽,并设置闸板拦截,厂区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及1座20000m3的事故池,并配套建设有消防、报警及监控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宏兴新能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洛阳市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焦柳大道109号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0379-67066069
电子邮箱:lyhxxnhg@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河南赛佳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洛阳宏兴新能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